候選人提名
提名期: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6日
- 接獲的提名
- 獲提名的資格及喪失獲提名的資格
- 下載提名表格及其他相關表格
- 下載公用表格
- 遞交候選人提名表格注意事項
- 選舉主任的聯絡方法 (地方選區)
- 選舉主任的聯絡方法 (功能界別)
- 選舉主任的聯絡方法 (選舉委員會界別)
- 候選人資格審查補充資料表格
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第541D章)第16(3A)(b)條,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會)在決定某候選人是否就某選區或界別獲有效提名時,可要求該候選人提供該委員會認為適當的任何其他資料,以令其信納該候選人有資格獲提名為有關選區或界別的候選人;或其他關於提名是否有效的事宜。資審會現要求各候選人填妥候選人資格審查補充資料表格。候選人須於提名期內(即在2025年11月6日下午5時或以前),將填妥的補充資料表格存放於單獨的密封信封,連同提名表格一併提交予所屬選區/界別的選舉主任以代轉交資審會秘書處。
此外,候選人亦可透過以下任何一種方式,盡快並不遲於2025年11月6日下午5時或以前,將填妥的補充資料表格直接交回資審會秘書處:- 電郵至 cerc_secretariat@cerc.gov.hk; 或
- 傳真至 2505 0673; 或
- 投遞至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東翼二樓入口處「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秘書處」的投遞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