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人提名
提名期:2026年10月7日至2026年10月20日
- 获提名的资格及丧失获提名的资格
- 下载提名表格及其他相关表格
- 下载公用表格
- 递交候选人提名表格注意事项
- 选举主任的联络方法
- 获提名人/候选人资格审查补充资料表格
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选举委员会)规例》(第541I章)第12(6)(b)及13(3A)(b)条,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资审会)在决定某获提名人/候选人是否就某界别分组获有效提名时,可要求该获提名人/候选人提供该委员会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资料,以令其信纳该获提名人/候选人有资格获提名;或其他关于提名是否有效的事宜。资审会现要求各获提名人/候选人填妥获提名人/候选人资格审查补充资料表格。获提名人/候选人可于选举网站下载表格,并请以电子方式填妥后电邮至cerc_secretariat@cerc.gov.hk。获提名人/候选人应尽早及不迟于十月二十日下午五时前提交表格,以便从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