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提名
提名期: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4日
- 獲提名的資格及喪失獲提名的資格
- 下載提名表格及其他相關表格
- 下載公用表格
- 遞交候選人提名表格注意事項
- 選舉主任聯絡方法
- 獲提名人/候選人資格審查補充資料表格
- 電郵至cerc_secretariat@cerc.gov.hk; 或
- 傳真至2505 0673; 或
- 投遞至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東翼二樓入口處「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秘書處」的投遞箱。
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選舉委員會)規例》(第541I章)第12(6)(b)及13(3A)(b)條,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會)在決定某獲提名人/候選人是否就某界別分組獲有效提名時,可要求該獲提名人/候選人提供該委員會認為適當的任何其他資料,以令其信納該提名是否有效。
資審會現要求各獲提名人/候選人填妥獲提名人/候選人資格審查補充資料表格。獲提名人/候選人須於提名期內(即在2025年8月4日下午5時或以前),將填妥的補充資料表格存放於單獨的密封信封,連同提名表格一併提交予所屬界別分組的選舉主任以代轉交資審會秘書處。
此外,獲提名人/候選人亦可透過以下任何一種方式,盡快並不遲於2025年8月4日下午5時或以前,將填妥的補充資料表格直接交回資審會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