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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界别补选 - 主页

补选简介

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界别补选的投票安排

  • 投票日期:2022年12月18日(星期日)
  • 投票时间:早上9时至11时30分(设于惩教院所的专用投票站(如有)及竹篙湾投票站的投票时间为早上9时至10时30分)

提名期

  • 候选人提名期: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4日
  • 提名表格可于选举事务处网站(www.reo.gov.hk)下载,或于以下地方免费索取:
    • 各区民政事务处;或
    • 民政谘询中心;或
    • 选举主任的办事处(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13楼);或
    • 选举事务处办事处(香港湾仔港湾道25号海港中心10楼,或九龙观塘观塘道392号创纪之城6期23楼2301至03室)。

须选出的议员数目

  • 4名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

提名和参选

  • 候选人须为年满21岁、为已登记地方选区的选民、并无因《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39条丧失获选为议员的资格、在紧接提名前的3年内通常在香港居住,以及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并且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国家的居留权。候选人毋须为选举委员会委员。
  • 每名候选人须获得不少于10名、但不多于20名选举委员会委员的提名,包括选举委员会5个界别中的每个界别不少于2名、但不多于4名委员的提名。
  • 每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只可提名1名候选人。

投票

  • 选举委员会委员根据提名的名单进行无记名投票,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应选议员名额的方为有效,得票最多的4名候选人于补选中当选。

投票资格

  • 名列选举委员会正式委员登记册上的委员方可提名及投票。

投票地点

  • 选举事务处会设立一个选举委员会界别投票站,供选举委员会界别选民投票。
  • 受羁押的选举委员会选民将会适当地被编配往设于惩教院所或警署的专用投票站投票。
  • 选举事务处亦会设立竹篙湾投票站,让投票当天因受本地隔离/检疫措施影响而不能前往选举委员会界别投票站投票的选举委员会选民投票。
  • 选民会在投票日前10天或之前收到投票通知卡,得悉获编配的指定投票站资料。
  • 所有投票站均方便有特别需要的人士(轮椅使用者或行动不便的人士)出入。
  • 如果选民需要投票资讯的翻译协助,可致电融汇–少数族裔人士支援服务中心以下热线以作安排。
    语言 热线电话
    印尼语 3755 6811
    印地语 3755 6877
    尼泊尔语 3755 6822
    旁遮普语 3755 6844
    他加禄语 3755 6855
    泰语 3755 6866
    乌尔都语 3755 6833
    越南语 3755 6888

如何投票

  • 在2022年12月18日(星期日)的投票时间内(早上9时至11时30分)(设于惩教院所的专用投票站(如有)及竹篙湾投票站的投票时间为早上9时至10时30分)带同香港身份证正本或指定的替代文件(详情见下述「申领选票所需的文件」)前往投票通知卡上指定的投票站,并向投票站工作人员出示相关文件,并按指示短暂拉开口罩,以便投票站工作人员作出检视。投票站工作人员会使用电子选民登记册系统的平板电脑扫描你的香港身份证,以核实你是否选举委员会界别的选民。经核实后,投票站工作人员会向你发出选票,而电子选民登记册系统会记录已向你发出选票。
  • 你亦会获发一枝黑色笔。领取选票后,你应立即前往投票间自行填划选票。
  • 请依照投票站工作人员及印于选票以及投票间内的告示提供的指示,于投票间填划选票。
  • 你须在选票上投选出不多于亦不少于4名候选人。请使用投票站所提供的黑色笔,填满你所选的候选人姓名旁的椭圆形圈。
  • 每个投票间于同一时间只会给1位选民使用。基于投票自主及保密的原则,法例不容许任何人(即使是选民的亲友)陪同或协助投票。如选民在亲自填划选票方面有困难,可按法例要求投票站主任或其副手在一名投票站工作人员在场见证下,按其投票意向代为填划。请勿折叠选票。填妥选票后,你可使用装设在投票站内的光学标记阅读机,检查是否在选举委员会界别选票上选取不多于亦不少于4名候选人。
  • 然后,你须把选票放进投票站提供的封套内,再放入投票箱。
  • 如你在填划选票时出错或不慎损坏选票,可以将该选票交回投票站主任及要求换取另1张选票。

申领选票所需的文件

  • 根据现行法例规定,任何选民在申领选票时,必须出示其香港身份证正本,或以下指定替代文件:
    • 有效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护照正本;或
    • 《豁免登记证明书》正本;或
    • 《申请香港身份证收据》正本;或
    • 有效海员身份证正本;或
    • 有效签证身份书正本;或
    • 证明已向警务人员报告该人的香港身份证或《豁免登记证明书》或《申请香港身份证收据》已遗失或毁掉的文件(俗称“警署报失纸”),连同显示该人姓名及照片的有效护照*或相类旅行证件(例如香港特区护照以外的护照或回乡证)的正本。
      * 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并非有效旅行证件和身份证明。
  • 详情请参阅《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立法会)规例》(第541D章)第50条文本。

为有需要的选民设立特别队伍

  • 每个投票站只容许选民进入。
  • 在公平及平等的原则下,每位选民须排队进入投票站投票。投票站主任如信纳某位抵达投票站投票或在投票站内投票的选民符合以下的描述,会指示该选民迳行前往指定的范围领取选票(如在该范围排队的队列已延伸超出该范围,则前往该队列的末尾位置):
    • 年满70岁的人士*;
    • 孕妇;或
    • 符合以下描述的人士:该人因为疾病、损伤、残疾或依赖助行器具,以致不能够长时间排队,或难以排队。
    * 包括以下人士:
    • 该人士用以领取选票的文件虽然没有显示其出生月份及日子,但该文件显示的出生年份为投票日所在年份的70年前;
    • 该人士用以领取选票的文件虽然没有显示其出生日子,但该文件显示的出生年份为投票日所在年份的70年前及显示的出生月份与投票日所在月份相同。
  • 投票站主任亦会在投票站内设立座位区,供上述选民在需要时坐下休息,然后才到特别队伍轮候,再按指示前往发票柜台领取选票。
  • 基于投票自主及保密的原则,法例禁止任何人(即使是选民的亲友)陪同或协助投票。如选民在亲自填划选票方面有困难,可按法例要求投票站主任或其副手在一名投票站工作人员在场见证下,按其投票意向代为填划。投票站主任可运用酌情权,视乎情况让陪同人士与有确切需要由他人陪同的选民,一同使用特别队伍排队投票。

选民须知

  • 《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554章)是由廉政公署负责执行。根据此法例,选民切勿采取以下行动:

    在本港或其他地方:

    • 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废票。
    • 故意妨碍或阻止另一人在选举中投票。
    • 索取或接受任何人提供的利益(包括金钱、馈赠等)、食物、饮料或娱乐,从而在选举中不投票、或投票或不投票予某候选人或某些候选人。
    • 向任何人提供利益(包括金钱、馈赠等)、食物、饮料或娱乐,从而诱使或酬谢该人士在选举中不投票、或投票或不投票予某候选人或某些候选人。
    • 向任何人施用或威胁施用武力或胁迫手段,从而诱使该人士在选举中投票或不投票、或投票或不投票予某候选人或某些候选人。
    • 以欺骗手段诱使任何人在选举中投票或不投票予某候选人或某些候选人、或在选举中不投票、或妨碍或阻止任何人在选举中投票。
    • 明知本身无权在选举中投票却在该选举中投票。
    • 明知或罔顾后果地向选举事务主任提供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例如虚假的主要住址),而其后在选举中投票。

    在投票站内:

    • 与任何选民通信息,包括向他人展示选票上的选择,或使用流动电话或其他器材进行电子通讯。
    • 拍影片、拍照、录音或录影。
    • 请其他选民代为填划选票。如有需要,选民可按法例要求投票站主任于一名投票站职员在场情况下,代为填划选票。
    • 干扰其他正在投票的选民。
  • 廉政公署设立了廉洁选举网站以提供相关资料(中英文版本)。请浏览 www.icac.org.hk/elections

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持续的情况下举行选举的安全措施

  • 为防止2019冠状病毒病散播,选举事务处将在投票站及中央点票站推行以下措施:

    投票站

    • 所有选举委员会界别投票站工作人员必须戴上外科口罩。发票柜台、投票站主任柜台等均会竖立透明挡板保护。
    • 我们会建议选民按其所属界别于五个不同时段前往投票。
    • 选民、候选人及其代理人在进入选举委员会界别投票站前必须戴上口罩,并使用放置于投票站出入口处的酒精搓手清洁双手。
    • 所有投票站均设有电子测温计,为到达投票站的选民、候选人及代理人量度体温。
    • 所有投票站工作人员必须在投票日早上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快速抗原测试,在取得阴性结果后方可进入投票站工作。有发烧征状或呼吸道感染病征,或突然丧失味觉/嗅觉的工作人员将不得执行选举职务,而有发烧征状或呼吸道感染病征,或突然丧失味觉/嗅觉的候选人/代理人则不得进入投票站,但候选人可提名其他代理人前往投票站观察投票。
    • 发烧或有呼吸道感染病征,或突然丧失味觉/嗅觉的选民会被安排到投票站内的特别投票间投票。
    • 投票站工作人员会手持标语牌及张贴指示,提醒选民在投票站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
    • 鼓励选民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

    中央点票站1

    • 中央点票站工作人员必须戴上外科口罩及接受体温检测。中央点票站内登记及询问柜台亦会设有防护屏以阻隔呼吸道飞沫传播。此外,选举事务处亦会严格实行社交距离措施,包括为公众人士座位设上限。
    • 除获豁免人士外,所有进入中央点票站的人士必须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扫描中央点票站的二维码2,以及符合「疫苗通行证」的要求接种相应剂量的疫苗,并在进入中央点票站前出示疫苗接种纪录3
    • 所有点票人员必须在投票日早上进行一次2019冠状病毒病快速抗原测试,在取得阴性结果后方可进入中央点票站工作。有发烧征状或呼吸道感染病征,或突然失去味觉/嗅觉的点票人员将不得执行点票职务。
    • 中央点票站设有电子测温计,为到达的候选人及其代理人、传媒及公众人士量度体温。任何人士(包括候选人及代理人)如有发烧征状或呼吸道感染病征,或突然失去味觉/嗅觉,一律不得进入中央点票站。若候选人/代理人有发烧征状或呼吸道感染病征,或突然失去味觉/嗅觉,候选人可委任另一代理人观察点票过程。
    • 中央点票站内会提供消毒搓手液。
    • 选举事务处会在中央点票站开放前,派员在场内以稀释漂白水消毒中央点票站内的非金属表面的家私(如点票台、接待柜位及椅子等)。

1 相关安全措施亦适用于新闻中心。

2 获豁免人士则必须填写表格登记其姓名、身份证明文件首四位数字或字母、联络电话和到访日期和时间,并须于登记时展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以作核实。

3 持有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人士或其他获豁免人士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