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2 立法會選舉投票日
 
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屆立法會選舉將於2004年9月12日舉行,已登記選民可在是次選舉中投票,選出60名立法會議員。新一屆立法會的任期為四年。

立法會的職權

《基本法》訂明,立法會的職權包括制定法例、根據政府的提案審核和通過財政預算、批准稅收和各項公共開支、聽取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並進行辯論、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就任何有關公共利益事宜進行辯論,以及接受市民申訴並作出處理等。

第三屆立法會選舉

第三屆立法會的地方選區議席將由24席增至30席,另有30席由功能界別選出。

地方選區選舉

約320萬已登記選民可在地方選舉中投票。全港會劃分為五個地方選區:

香港島
6個議席
這次選舉繼續使用名單投票制,並會以最大餘額方法計算選舉結果。選民只需在選票上選擇其中一份候選人名單。
九龍西
4個議席
九龍東
5個議席
新界西
8個議席
新界東
7個議席

功能界別選舉

第三屆立法會將繼續保留下列28個現有功能界別:

鄉議局
漁農界
保險界
航運交通界
教育界
法律界
會計界
醫學界
衞生服務界
工程界
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
勞工界
社會福利界
地產及建造界
旅遊界
商界(第一)
商界(第二)
工業界(第一)
工業界(第二)
金融界
金融服務界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
進出口界
紡織及製衣界
批發及零售界
資訊科技界
飲食界
區議會


在這28個功能界別中,四個選民較少的功能界別即鄉議局、漁農界、保險界和航運交通界,會沿用按選擇次序淘汰的投票制度。選民必須在選票上註明他屬意的候選人排名次序。

其餘24個功能界別會沿用得票最多者當選的原則以決定選舉結果。由於勞工界共有三個議席,故該界別的選民最多可於選票上投選三名候選人。其餘23個功能界別各選出一名議員,選民只需在選票上選擇一名候選人。

選民「應做」的事
* 在2004年9月12日(星期日)投票
* 留意投票通知書內所指定的投票站
* 在上午7時30分至晚上10時30分這段時間內投票
* 攜帶投票通知書及身份證,以方便票站人員核對資料
*
如果懷疑選舉中出現舞弊或非法行為,應致電廉政公署舉報熱線電話:2526 6366(24小時)一切資料,絕對保密
選民「不應做」的事
* 不得在本港或其他地方索取或接受利益(包括金錢或禮物等)、食物、飲料或娛樂從而在選舉中不投票、或投票或不投票予某候選人或某一候選人名單
* 不得在本港或其他地方施用或威脅施用武力或脅迫手段,從而誘使其他人在選舉中投票或不投票、或投票或不投票予某候選人或某一候選人名單
* 不得在投票站內使用流動電話或其他器材進行電子通訊
* 不得在投票站內拍影片、拍照、錄音或錄影
* 不得在選票上劃上任何記認或文字 - 否則選票將予作廢
* 不要等到投票即將結束時才到票站投票 - 你可能會錯失投票機會
* 不要忘記投票!

查詢

如對2004年立法會選舉有任何疑問,可致電選舉事務處熱線2891 1001。若需進一步資料,可瀏覽選舉事務處的網頁,網址為http://www.info.gov.hk/reo

如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有任何查詢,請致電廉政公署24小時選舉查詢熱線2920 6530。一切資料,絕對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