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號公告


選舉管理委員會 (選舉程序) (立法會) 規例

(規例第28條)

1998年立法會換屆選舉

指定中央點票站

現 公 布 香 港 灣 仔 博 覽 道1 號 香 港 會 議 展 覽 中 心 2 樓 展 覽 廳1 業 經 指 定 為 立 法 會 換 屆 選 舉 的 中 央 點 票 站, 用 以 點 算 在 就 下 列 每 一 個 地 方 選 區 及 功 能 界 別, 以 及 由 選 舉 委 員 會 選 出 立 法 會 議 員 的 選 舉 (如 須 於1998 年5 月24 日 投 票 日 就 該 選 區 或 界 別 進 行 投 票, 或 就 由 選 舉 委 員 會 選 出 立 法 會 議 員 的 選 舉 進 行 投 票) 指 定 的 所 有 投 票 站 所 投 的 票:

地方選區
地方選區名稱
1香港島
2九龍西
3九龍東
4新界西
5新界東

功能界別
功能界別名稱
1市政局
2區域市政局
3漁農界
4保險界
5航運交通界
6教育界
7法律界
8會計界
9醫學界
10壎耵A務界
11工程界
12勞工界
13地產及建造界
14工業界 (第二)
15金融服務界
16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
17批發及零售界
18資訊科技界
1998年5月1日 總選舉事務主任李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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